說說看什麼是股票?
股票,是一種有價證券,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發給投資者作為公司資本部分所有權的憑證,成為股東以此獲得股息(股利),並分享公司成長或交易市場波動帶來的利潤;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。(from wiki)
什麼是:股票?
我說:股票是種有價證券,是一張由股市決定一間公司有多少價格的證明文件。
股票本身沒有價值,但它可以當做商品於市場出賣,並且有一定的價格。
至於股市,即股票交易的市場。
在台灣,股票的種類大致有:
●按股東權力,可分為普通股、優先股。
●按股票狀況,可分為普通股、全額交割股。
●按交易方式,可分為上市股票(集中市場交易)、上櫃股票(櫃台買賣交易)、興櫃股票(未上市上櫃股票)
(稍後討論)
至於我們每天看到電視上那些股價的數字又是什麼?
>>電視上看到的那些股價,就代表著投資人對各公司期望的價格。
股票的理論價格,就是為獲得股息、紅利收入和經濟利益的請求權而付出的代價。
但是股價高低往往決定在投資人的個人直觀意志,公司績效好壞永遠敵不過市場隨便一句放話...
唯一不變的是投資人要想要在買賣股票當下獲得一些利益上的好處
就像:送股票、發現金、買賣賺價差、控制該公司...etc.。
那電視上看股價為什麼都會跳來跳去?
>>別忘了股價的決定還是取決於需求(買)和供給(賣)的關係
目前台灣證交所,25秒撮合一次,由大家買賣相互喊價進行配對
至於如何撮合成功,細節太過複雜難形容....
簡單來說,證交所會把全部想買該股票的人要求的量依價格由高而低排列
把全部想賣該股票的人要求的量依價格由低而高排列
如果價格有遇到交集時就會進行成交的撮合
數量
想買的
數量
成交
想賣的
102
1
101
1
100
1
▲
100
1
99
1
98
1
97
1
至於為什麼想買的人要由高至低,想賣的人要由低至高很簡單~
你有個東西,有兩個人分別出價99和100跟你買,條件一樣的話當然會以100元成交;
相反的,有兩個人出價100和101要賣你東西,條件一樣的話當然會選擇以100元成交。
這樣形容是不是有比較簡單呢?
所以照此原理推估,想賣的人價格開比較低,成交價就會跌;想賣的人價格開比較高,成交價就會漲了
>>[1F] [訪客] [提問]
Q:如果想買的人的出價是 97 99 101 , 想賣的人出價是 104 102 100 呢..?
A:那就是 成交在100元
依據「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」第58-3條規定:
「買賣申報之競價方式,一律為集合競價,....
一、滿足最大成交量成交,高於決定價格之買進申報與低於決定價格之賣出申報須全部滿足。
二 決定價格之買進申報與賣出申報至少一方須全部滿足。.............」
再依「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」第58-2條規定:
「撮合依"價格優先"及"時間優先"原則成交,......」
什麼是「集合競價」?
就是每隔一段時間,將所有的委買單、委賣單集合起來,按照「價格優先」,
且「滿足最大成交量」的原則,來決定『一個』成交價。
舉簡單的例子來說~
想買的 | 數量 | 成交 | 想賣的 | 數量 |
104 | 1 | |||
102 | 1 | |||
100 | 1 | |||
99 | 1 | |||
97 | 1 | |||
95 | 1 |
此時,買賣雙方沒有交集不會撮合成功,所以就沒有成交
想買的 | 數量 | 成交 | 想賣的 | 數量 |
104 | 1 | |||
102 | 1 | |||
101 | 2 | ▲ | 100 | 1 |
99 | 1 | |||
97 | 1 | |||
95 | 1 |
此時,買賣雙方只有買價101和賣價100有交集,但賣家只能提供一張,所以也只有成交一張100元股票
這時候就有人要問,為什麼不是101而是100?
換成去便利商店買東西來想~ 想賣的就是架上的商品,想買的就是你身上的零錢
你不會買100元的零食把101元零錢給店員,其實就是這麼簡單的原理。
但是要保護賣家不要吃虧,同樣一張股票在同一個時間點不要有吃虧的現象產生
就會在有交集的成交區(配合數量)以賣價最高的標價為統一成交價格,如下例~
想買的 | 數量 | 成交 | 想賣的 | 數量 |
102 | 1 | |||
101 | 2 | V | 101 | 1 |
V | 100 | 1 | ||
99 | 1 | |||
97 | 1 | |||
95 | 1 |
【延伸閱讀】
我想作的是讓我爸媽和週遭朋友都聽得懂的定義解釋,我想這樣會讓很多專業用語更普及化些。
如果內容有錯誤分享,請立即告知我,盡速更改修正文章內容。
當然也希望大家有更好的建議或指教,我也會適時的更新內容,教學相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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